说明:请于收到《纳税服务事项告知书》10日内将此表寄送至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(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96号天莲大厦,邮编100055,收件人:大企业服务X科)
如果需要,请点击下方文字进行下载:
大企业情况反馈表.doc
注:若文件无法正常下载,可尝试使用手机自带浏览器进行下载。